2017-03-02 14:10:45
看肥料名稱及商標。應標明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肥料名稱,如:摻混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等,標準對產品名稱沒有規(guī)定的,應使用不會引起用戶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不允許添加帶有不實、夸大性的詞語,如“高效XX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
看養(yǎng)分含量。應以單一數值標明養(yǎng)分含量。對單一肥料,應標明單一養(yǎng)分的百分含量,防止跨等級標明,如尿素總氮指標是46.0%,一等品為46.2%,有些產品標總氮為46.0%~46.4%,跨越了三個質量等級,這種標注方法實為誤導用戶的手段,應堅決制止。
對復混肥料,應標明N、P2O5、K2O總養(yǎng)分的百分含量,并以配合式分別標明N、P2O5、K2O的百分含量,如含N、P2O5、K2O分別為15%的氮磷鉀復混肥料,其配合式為氮磷鉀15-15-15。二元肥料應在不含單養(yǎng)分的位置標以“0”,如氮鉀復混肥料15-0-10。總養(yǎng)分標明值應不低于配合式中單養(yǎng)分標明值之和,不得將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計入總養(yǎng)分。
對于中量元素肥料,如鈣、鎂、硫肥等,中量元素含量指鈣含量或鎂含量或鈣鎂含量之和,硫含量不計入中量元素含量,僅在標識中標注。
對于微量元素肥料,應分別標出各種微量元素的單含量及微量元素養(yǎng)分含量之和。
看肥料登記證編號。對國家實施肥料登記證管理的產品,應標明生產肥料登記許可證的編號。肥料登記分國家登記和省登記。如:農肥(2013)準字2781號、魯農肥(2012)準字3010號。
看生產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應標明經依法登記注冊并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商或經銷商名稱、地址。將來一旦出現糾紛,可以聯(lián)系廠家協(xié)商解決。
看生產日期或批號。應在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或產品外包裝上標明肥料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如果產品需限期使用,則應標注保質期或失效日期,特別是微生物肥料。如果產品的保質期與貯藏條件有關,則必須標明產品的貯藏方法。
看肥料標準。應標明肥料產品執(zhí)行的標準標號。國家制定了各種肥料標準,如GB15063-2009復混肥料(復合肥料)、NY525-2012有機肥料。
看警示說明。產品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不當行為,易造成財產損壞或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應有警示說明。
看產品適用作物、適用區(qū)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根據規(guī)范化的標識內容和要求便可對肥料產品進行初步判定。如果肥料包裝標識與規(guī)范化標識不符,可以判定該肥料包裝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且大多為偽劣肥料
趙新生王云飛